转贴不说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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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://blog.devep.net/virushuo/2007/06/09/post_48.html
本来不想说话,不过看看回复,真是愁死人了。不得不说几句。
请思考几个问题:
1 google有没有接待客户的义务?
2 google的正常投诉渠道有用吗?zola事前作了所有应该做得事情,告知了google被恶意点击,请google协助,但是没用。谁tmd再说“正常渠道”,就跟厦门某报那帮sb一样了。
3 google那个态度,前台翻的白眼...哪个sb还说什么好男不跟女斗?再说了,zola已经提醒了在摄像,对方不是说不怕来着吗?后来对方要求停止,zola不也停了吗?
4 “结果是,前台小姐被近拿起电话呼叫Adsense客服,然后我和客服约好11点进行面谈。后来我们一行五人坐进Google的会议室,和三位 Google 员工进行亲切友好的会谈,两位中国人,一个外国人,那个男中国员工叫“zhi jun",另两个人名字没问,基本是zhi jun在翻译,洋人在拿主意。” from zola blog。 这说明什么?说明这事情是有人处理的,但是人家就是不搭理你。我很讨厌用保安或是客服充当“防火墙”的公司。你们说zola对这女孩子太不客气,那么他们公司客气吗?这是前台应该管的事情吗?凭什么adsense部门的人不来自己处理这些因为他们工作失误造成的破事,而让不相干的前台来管呢?如zola所说,这和信访办还有什么区别?官僚!
真愁人,智力水平都下降到什么样了。要是发生在百度,不知道会有多少sb叫好。




Comments
他妈的傻逼!大傻逼!!
Posted by: uuuuu | June 9, 2007 8:14 AM
你知道好男不和女斗吧?怜香惜玉都懂,而且不经许可就对别人进行拍摄,你有王法吧
!!!!?????
Posted by: kkkkk | June 9, 2007 11:55 AM
好像我的tb没发过来?
手动tb一下吧
Posted by: M | June 9, 2007 4:03 PM
楼上几个还真特色...
名字起的都这么水准,以至于俺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.
Posted by: 危机公关 | June 9, 2007 9:44 PM
1. 只是个人感觉,男主角比较让人反感,特别是这么一大帮人开着dv来到别人办公的地方寻找客服,很不礼貌的行文。当然他可能不是有意的,但这种感觉是从举动、面部表情、语气、语速等细节传达出来的。如果换成别人说同样的事,或许会是另外的结果。
2. 女主角身材不错,就是腰粗了点,下巴有点肥,其他都很好,不知道qq号是多少?
3. Google找什么样的人在前面坐台,这是个问题。我觉得不是公司越NB,各个岗位的人就要比同行的高一档,这个位置应该找那种受过专业培训的人员,并且是坐在这里很知足的人。这个女主角显然更看中Google的牌子,而不是自己目前的岗位。
4. 种种迹象表明Google Zh-cn确实不想我们想象的那样和谐,黑板前面的是几位科学家,而更多的人则是擦黑板的苦力。曾经接过Zh-cn的电话,感觉对方没有经过任何的培训,某些email也是这样。建议李大师找个外资银行的800,打开免提打过去,让google需要跟客户交互的员工听听该怎样打电话。至于email,写给en会更合适。
my 2 cents
Posted by: concorde | June 9, 2007 11:11 PM
haha,太强了,超级像痛骂电信和移动客服的录音--那些都是电话录音,这次来了个DV录像!
zola现在很hot嘛,哈哈,属于公众代言人位置
Posted by: Justso | June 11, 2007 12:12 AM
1、如果真的解决这个问题,路有很多条可以走。保留你现有的证据,与GOOGLE沟通,无效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律师事务所解决这个问题。不要视“正规途径“为SB。不要以为现在这种行为就很MAN,很英雄,或很”正道“。
2、在私人场合或他人公司,没有得到对方公司和个人许可的情况下拍摄,是不引许的。虽然你已声明,但这完全可以视作为个人行为,因为你没有得到对方公司的红头文件,除非是新闻媒体,可你不是新媒闻体。前台的个人行为不代表公司,就好像官员代表不了政府,他只过做行使着政府给于的职责。个人只能为自已的行为负责。这就是为什么发言人的存在。
3、对方有接待客户的义务,但对方有选择接待客户的方式。再者请知道,再者你与GOOGLE只是互利的合作,而你不是对方的客户。如果你是客户,那你应该给钱对方。
4、先了解保安与前台的工作职责。每一个公司的每一个员工都有自已的职责。
5、不是新闻媒体而公布此段录像,对方同时可以告你。此段录像你可以用到法律上,但不能在互联系散布。必竟影响对方公司声誉,你可能通过媒体公布,最好不要私自发布。
6、跟据事先与GOOGLE之间的协议,对于此事,对方只有协助的义务,但你没有要求对方的权利。只要你的行为有违协议规定,对方有权按协议处理,如果你有导议,可以根据有关中国法律,走法律渠道。需是一份不公平的协议,但是之前你已同意。
7、懂得用法,不能用法去取得正果,那最基本的要保护自已。
8、祝你好运。如果此视频没有产生很大的影响的话。
Posted by: 佐仔 | June 11, 2007 4:22 AM
还说一句:如果这段视频真正成为证据时,请把之前你所说的那句话:“这次来是闯GOOGLE”剪掉吧,因为它是你这来的目的。
你就不要"逼"别人的前台小姐了。
Posted by: 佐仔 | June 11, 2007 4:27 AM
我只想说,谷歌的客服也是人,也需要被尊重,客服不等于受气包。我非常反感拍摄者的态度。
Posted by: Michael | June 12, 2007 6:24 AM
不管初衷是什么,只能说男主角很失败,作秀式的演出让人很倒胃口;或许这个时代流行秀这秀那,但这个秀里我看到的是低素质和毁人的国语...
Posted by: sogoo | June 17, 2007 11:37 PM
你们公司的前台比她牛么?
就因为GOOGLE ADSENCE的错误就打击一片?没人说GA没问题,而是说ZOLA的做法根本就SB一个,还践踏别人的权利
谁是SB啊,不要老拿BAIDU说事,BAIDU一样有人在他们公司前面拉横幅啊
Posted by: sb | June 19, 2007 6:36 PM
前台小姐真得很可怜,公司不允许她把问题通知客服,外面还得面对愤怒的客户。真得很鄙视这种拿前台当挡箭牌的公司!希望视频的公布对这位前台小姐不要影响太大!
Posted by: cpu8088 | June 20, 2007 10:06 AM
大可不必理会以上几位没脑子的骂人者。
Posted by: Zx.MYS | June 20, 2007 7:10 PM